首页 > 正文
作者:admin 来源: 时间:2008-03-18 阅读次数:次
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、温州市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08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温委办发[2008]41号)的要求,今年3月份为我市首个“慈善活动月”。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“慈善一日捐”募捐活动。
为响应该活动,经研究,全校在编教职工每人捐出一日的工资收入(从每人3月份工会发的活动费中扣除)。如有不愿募捐的同志,请自行到校工会登记。城市学院、后勤集团自行募捐后送交学校财务处,再集中上交市慈善总会。
募捐标准为:
校级领导、教授 120元
处级干部、副教授 100元
科级干部、讲师 80元
其他在编教职工 60元
党 校 办
校 工 会
2008年3月4日
上一篇: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组织青年教工活动的通知
15vip太阳集团官网
温大中外学生联合会